咨询详情

你好,我有自己的公司我是法人,现在从另一个公司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其他 2020-04-07 03: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三个: 一、缴纳失业保险至少满一年;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当符合以上条件的后,就带以下证件到所辖社区办理 一、在公司的解聘报备; 二、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失业登记表等材料; 三、失业人员被解雇之后的失业登记; 四、市社保局审查之后通过,领取失业金。
  •   自己主动辞职不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员工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就业后再次辞职是无法再次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因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需要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才可以领取,本人辞职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主动辞职,没有失业金,也没有补偿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