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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担保,我自己到银行可不可以给人家担保?

银行 2019-11-21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进行担保的,需在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时,添加担保条例或重新签订担保合同即可进行担保。
  • 动产、不动产或自然人均可以作为担保,财产担保应当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自然人做担保则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承担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 向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担保: 1、现金担保 现金担保,是指申请人将一定数额的现金划入法院代管账户或者冻结相应的账户的形式。 2、信用担保 信用担保,是指第三人通过担保书、保函等形式为财产保全申请进行担保的形式,目前主要有担保公司信用担保、银行信用担保、企业法人信用担保。 3、实物担保 实物担保,主要指通过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担保。此类担保形式的担保物通常具有较大价值,而且易于审查、不易灭失。 4.权利担保 权利担保,是指通过股票、债券等进行担保。但是,此类担保财产的价值浮动性较大的,风险不可控,法院基本不会接受这类形式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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