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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报了搏击俱乐部,上了不到一个月,孩子因为哮喘原因不能继续上课,合同上有写退费扣除40%的违约金,当时没有看合同就签名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教育 2019-11-22 17: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主张约定过高,一般30%。
  • 应该是不合理的,可以法院起诉
    【追问】12315说得按合同来,估计得付40%违约金
  • 认为不合理不想交违约金就提起诉讼
  • 你好,首先,该条款俱乐部是否向你释明,如果向你说明了,则你解除合同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但40%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要求降低;如果该条款俱乐部未向你说明,且该条款字体与其他条款字体无区分,你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其次,之所以解除合同,是由于孩子身体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你方并非恶意违约。
    【追问】签合同时并没细看,只是听从销售在签字,细看违约金40%处有下划线,关键自己要求降低违约金俱乐部不同意,该怎么办,有相关法律条文吗
    【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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