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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贷了30万,夫妻共同签字,但是这30万其实贷出去还赌债,并不是去做生意,前夫和担保人一起合伙欺骗说做生意的让不知情的我签了字,婚后还要还这个债务吗?

离婚 2019-11-24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离婚时,原为夫妻为解决共同生活问题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赌债举债之前并未产生共同借债的合意(双方同意),赌债的产生明显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外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根本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离婚时,不需要分担对方赌债的偿还。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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