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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司法鉴定机构没有收到尸检费用前能否去做尸检?

其他 2019-11-26 18: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司法鉴定部门
  • 您好!是可以的,这个是可以的,有什么法律问题,随时联系。
  •   根据2009年司法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颁布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司法鉴定收费情况如下: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第八条: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预收或者垫支费用的,应当事前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机构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场所和章程;  (二)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有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注册资产;  (四)有6名以上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或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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