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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刚租了三个月不想继续租了,房东有权利就合同问我要其他赔偿吗

其他 2019-11-24 21: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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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是否要押金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一般是约定押金用来保障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受损耗。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1、房屋租赁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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