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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入职,入职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1月份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工资3500元,实际工资6000元。社保都按照最低档给缴纳。现在公司准备裁员,担心被辞退,请问,如果被辞退我这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10个月双倍工资?申请辞退的赔偿N+1个月工资?申请公司补缴实际工资的社保?如果申请补缴社保,个人部分是否还需补缴?实际工资6000元,是否还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关于这个劳动仲裁时效问题,这个时效是从什么时间来计算。2019年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年时效。最晚是否可以2020年12月份申请么?如果2020年又签订的合同,被辞退,我是否还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索要2019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仲裁 2019-11-25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的存在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方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没签劳动合同的仲裁,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包括各种税费在内
  • 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1、用人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拒绝签订或者利用主管人事等职权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3、女职工在产假期内或哺乳假内的;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内的;5、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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