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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是怎么

其他 2019-11-26 09: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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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第三款为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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