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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装修房子,签订的合同工期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9月23日期间内全部完工,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合同总价88万,因为物业方面有些地方不能施工,所以协商价格为82万,按照乙方要求已经支付了76万的工程款,当时现场有许多地方不合格,吊顶实木线条掉落,主卧顶灯掉落,洗脸喷池未安装、窗帘未安装、智能家居设备未启用、实木门和实木柜存在质量问题,装修用的石材存在质量问题,瓷砖不平整,四周有崩角,怀疑以次充好,我方拒绝支付尾款,乙方就不管不问了,约谈协商,还推脱有事,截止到2019年11月26日,协商两次均未果,没有解决,没有赔偿,没有验收,没有交付,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和家里孩子上学的问题。按照签署的合同,因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总价金额2‰的违约金。我方应该如何处理呢?

其他 2019-11-27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超付的工程款
    【追问】现在我们手中,只有承包合同,预算单,设计效果图和平面布置图,没有其他的东西,例如,竣工验收单,材料进场确认单,之类的
  • 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 你好,你的情况很清楚,对方违约造成你现在的损失,这种情况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完成装修并赔偿相应损失及违约责任,另一种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应已付装修款,并赔偿损失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可以联系详述案情,以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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