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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直行对方从右道后面超车并道,未打转向灯,造成我方右反光镜,对方左反光镜下方车身前后处轻微刮擦。因当时道路堵塞严重,我方将车提开,此时对方打了多个电话,交警到后只看对方车并照相后就断定我方负全责,因未看我方车就断责任,我方不同意此处理结果。过后交警让双方自己解决,协商时告知对方我方不同意处理结果,因事故很小各自修车就完事了。但当天晚上对方老公打来恐吓电话,说你是XX单位的,你小心点,我会让你摆酒的。晚十点多又发来短信,短信上有我家庭住址,还说你跑不了,此事处理不好,我去找你。过了几天又发来短信说你等法院传票吧,你会遭报应的。我想请教王律师此事对方做法是否已超出交通事故的范围了,此短信已影响到我家人的正常生活,精神压力很大。对方是否构成威胁罪,我的家庭住址是否属于非法所获取的。我感到很无助很迷茫,但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小老百姓一样可以得到公正的对待。谢谢您,请在百忙当中给回复一下。

其他 2011-10-20 09: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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