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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试用期内(2个月)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应该补偿经济损失多少?按什么工资标准给予赔偿

仲裁 2019-11-29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在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试用期在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无补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严重过错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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