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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丈夫已离婚4年,育有一儿子!当初协议书上小孩归他,但我还是有探视权,等小孩满18岁让他自己选择!可是我的协议书不见了,这两年丈夫也不让我见儿子,无论电话信息全不回复!我要怎么办

离婚 2019-11-30 1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补办,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不让见孩子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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