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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离婚的,当时房子是前夫爸爸的名字,2005年他爸爸过死了还有他妈,但他妈妈今年7月份也过死了,现在房产以过户的我前夫名字了,当时是我们俩出钱买的,在离婚时是他爸爸的名字所以我就没提,现在我可以在起诉要回我的一半吗?各位律师朋友帮忙回答下,谢谢..

离婚 2011-11-17 11: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2005年你前夫爸爸去世时,如果继续人只有你前夫和他妈妈,则你前夫是法定继续人可以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2009年离婚,你可以得到八分之一的房产。由于遗产没有分割,你现在可以起诉要回八分之一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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