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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弟弟未婚与一女子生一男孩,男孩户口落在我弟弟的户口簿上,我弟弟因意外去世,孩子现有我父母抚养着!我父母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监护权,通过法律可以吗?或是孩子的生母放弃孩子的监护人,转给孩子的爷爷奶奶?

离婚 2019-12-01 0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1)自然取得:即孩子出生后,生父母自然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 (2)承继取得:生父母离婚后又各自再婚,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生父母的第二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3)有权机关指定取得:即生父母没有能力或者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由法院或者民政机关指定孩子的近亲属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他人员(收养关系)、社会福利机构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监护。
  • 爷爷奶奶取得监护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就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担任监护人,而且排在第一顺位。
  •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在监护权取得的问题上,法院判决主要考虑对孩子成长有利,比如说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教育条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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