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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在一家公司,先是培训期,培训期间公司不收钱,管吃住,一个月发补贴1500块钱。培训到三个月时候和公司签了合同,即转正后为公司服务三年,期间如果违约要赔付公司六万块。现在合同上的生效日期还没到,但是他是已经签了,也按了手印。因为培训期间可能一直延长,所以他不想在这间公司了。请问要怎么处理,要赔付哪些方面。

其他 2019-12-01 16: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离职,收取员工培训费的,主要看培训涉及的内容,普及型入职培训,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涉及到专项培训,那么员工提前离职需支付培训费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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