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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2月1号,上午10.20分!在济南建筑工地,吊钢筋时,钢筋落下时,将我腰部,横突骨,骨折,工地让我回家检查一下,因工地不方便,我回家一查,骨折!我给工地发去了,珍断证明,和拍片的结果,到现在没回信息,我现在,没住院,怕不给报销,在家养伤,律师我该,怎么办呢?单位应该如何,给我陪付?

其他 2019-12-03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骨折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和伤者实际情况要求赔偿!
  • 工伤维权先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之后可以据此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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