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试用期辞职,主管给的结果是人不够,不可以走,但是家中急事必须走,还有就是工资怎么给,上班了一个月,

其他 2019-12-04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劳动者提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需用人单位同意,保留请辞相关证据以备维权。若因辞职拖欠工资或克扣,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