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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们的房子首付已经交了 现在要签合同准备还贷款了 结果去查个人征信老公的逾期了90天银行不能贷给他 现在准备离婚以我的名义买房还贷款 将来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吗

离婚 2019-12-08 17: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没有影响,如需帮助请面谈。
  •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
    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
    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房屋评估机构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
    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
    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二、银行贷款买房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支付全部或部分首期购房款的证明;  2、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3、购买二手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件、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  5、借款人和/或配偶授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授权文件;  6、已出租的房产须提供租赁权益变更的证明文件;  7、借款人本人名下用于供款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8、交易住房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资料。
  • 您好,对孩子是没有影响的,建议按时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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