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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深圳一名出租车司机现在想退车,公司不给退,从进公司,签合同,签多久也没有写空白,2份全部在公司,不是人手一份,。五金一险,公积金也没有买过,公司违法咯吗?请问怎么办?

其他 2019-12-11 12: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你工作多长时间了?
  •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1、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2、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3、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 常用合同范本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 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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