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母亲是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乡南营子村人,95年农村土地重新分割,我和母亲,姐姐三人均分得土地,有哥哥代办的,那是我在上学,父母在外地,哥哥拿户口本办的土地,后来我和姐姐的户口迁出,但是土地30年有效,一直没重新划分过,我母亲的户口还在那个村子里,但是现在哥哥不给我们土地,一直由他耕种,现在土地要占用了,我们可以得到补偿吗?我们能否要回这些土地?

仲裁 2009-06-01 14: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你和你姐姐的户口已经迁出 ,那么,你们已经不属于该集体组织成员,不能得到补偿,但你母亲有权得到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