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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工伤,鉴定十极,社保局七个月,单位按受伤前十二个月本人工资补差额6000x7。不是按解除劳动前十二个月本人工资补差额吗?7000×7。请问到底以那个为准?

其他 2019-12-10 0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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