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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假释后,再考验期内行政拘留20天,后被收监,执行剩余徒刑一年九个月,还能减刑吗

刑事辩护 2019-12-15 1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监狱管理局具体咨询。
  • 根据《刑法》 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 假释的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 再不可能减刑了,最好的假释机会都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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