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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9年6月5日,进场在喀什市泽普县由中建富林承建的人民银行泽普支行的新建发行库及库务用房工程承包的其中土建劳务部分工程,前期有口头约定,中期签订了劳务合同,在工程未结束时甲方单方面找借口终止了合同,终止合同后未给工人发放工资,也未给我作清算工程结算,找负责人,也找了公司,还找了工程甲方也就是银行各方协调结算,但一直未果,后期在劳动局去维权要劳动报酬,劳动部门现已接手解决工人工资问题,(一直拖欠工资,从2019年6月份到11月份就发了一个月部分工人的工资,每人5000元,通过工人银行账户发放的)现目前还未发放到位,工作问题就算是解决了,有劳动部门在管理,但他一直未给我作工程决算,由于我属于劳务承包,所以我所应得的报酬就得不到解决,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2-12 2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您好,建议您先收集劳动关系等证明,及时去申请劳动仲裁。按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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