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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国企上班,我十月八号报到,大致在十月十二号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在二十三号的时候头疼,去医院检查,开始检查完事之后说是有垂体瘤,要手术,之后进一步检查,医生说这是一个囊肿,每个人都与,如果怕恶化,半年之后再来检查一下,这时候我的痛疼已经减轻,31号我准备上班了,然后去单位报到,领导说让我回去再休息休息,之后下午人力资源的领导来通知我,说是我头疼现在虽然好了,但是没查出什么原因头疼,即使现在好了,也可能能在工作中突然发病,这是一个隐患,公司鉴于你在实习期,终止和你的合同。这样做对吗?

其他 2011-11-10 12: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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