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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做房屋抵押贷款,我是借款人,钱是他用的,现在他不还款,法院下判决了,我会进黑名单吗

其他 2019-12-17 21: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可能会被拍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6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当借款人换不上贷款的时候,贷款机构可以将借款人的房产进行拍卖,而拍卖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得的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那么不足的那部分,贷款机构将追讨。
    2、房产抵押贷款后贷款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借款人不还的话,这一情况,会被如实的记录到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里。借款人今后申请信用卡,办理贷款都会被拒之门外。此外,对配偶的信贷也有影响。
  •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
    关于年限的具体介绍:
    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
    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
    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
    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
    3、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
    年限:最长三十年
  •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您将按揭房产再抵押的合同行为,如果未经银行同意,则属于无效合同行为。此时您与借款公司的借款主合同有效,而抵押合同无效,您仍需偿还借款,但对方对房产无优先受偿权。如果您再抵押的行为事先经银行同意,且是用已还清部分的份额抵押的,那么在您无法偿还债务时,借贷公司可以诉请拍卖您的房屋,就其所拥有的抵押权份额优先受偿,银行优先受偿另一部分。如还有剩余则属于您个人所有。
  • 判决你承担责任后,你有还款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是可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如果拒绝还款,会成为诚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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