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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xxxxx。并自2008年3月1日起,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付清之止。判决上面没有写迟延履行滞纳金。快十二年了。现在房屋才拍卖了。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支付迟延履行滞纳金吗?

银行 2019-12-15 23: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可以直接按合同约定计算;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要根据民商事活动的性质,看是否能够直接套用目前已有利息损失计算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 一般来说,如果计算起诉前的延期,如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但是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没有的,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是判决后的延期,判决后的延期利息有两种,一种是一般利息,判决书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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