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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筑装饰公司一名员工,2015年公司将其中标项目以巜项目管理责任书》自负盈亏的形式转承包给我,公司按责任书中所订百分比收取管理费。于2016年底该项目竣工验收并交接于建设方,建设方长期拖欠该项目工程款(于2018年中已向法院起诉至今在执行中未果),期间由于该项目尚欠一材料商家尾款,商家起诉公司,本人积极配合公司,主动与商家沟通协商并本人贷款将其支付商家,了结此诉案。可是公司说本项目给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形象,对该项目进行了3万元的罚款,目前由于该项目完全是个人投资施工完善,建设方欠工程款收回又迟迟无期,本人现处于艰难的困境中无力自拔,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2-20 20: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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