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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要如何认定?注意什么?

离婚 2019-12-23 10: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对于婚后共同财产需要注意: 1、新婚姻法的精神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2、从财务角度说,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负数反映,应当计算时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或者分项计算再作分割。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及收益,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需要平均分割,个人财产一般归属个人,不需要进行分割。婚后购买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一般需要参考产权登记情况、双方出资贡献等做具体分析。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建议双方签署书面的协议约定具体所有权及分割份额,离婚时直接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相关协议约定,购买时使用的全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论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一人名下,均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
  • 您好,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一般是根据具体的时间的。
  • 根据情况而定 主张赔偿的
  • 要看具体财产内容,可以详细说明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 你好,婚姻存续期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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