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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负责生产,有家公司到我公司加工产品,有好几年了,打印标识是他们公司提供的注册商标。他们公司有个客户需要打别人的注册商标。我们帮那家加工的公司的办事员就跟他说我们帮他做的,就把客户领到我们公司,是我接待的,加工的是我负责的。那个客户在我们公司拍了生产照片,没发现他要的那种,其实我们根本没帮他们公司做过。其实那个客户是调查的,现在工商来我公司查找,没找到产品。现在要我说明情况,要我找那个公司的办事员,现在我找到了,他还写了个条。本人某某某从未在某某公司加工生产过某某产品。这样写有用吗。能证明吗。我不知怎么办了。

其他 2009-06-02 16: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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