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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二次结婚,我一次结婚,她有一男孩,结婚时,她说不再生育小孩,因条件不允许,我答应了,开始对我还可以,后来变了,我在外打工,她从来不主动给我打电话问候一下,(除了到时我还没给她拿生活费,打电话来问生活费),儿子也一样。她说工作不好找,也就没有工作,还有就是方便照顾儿子,儿子现在在读中学,我没有怨言。还有就是我回家时过夫妻生活,差不多都是搪塞我,说我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她的感受,我想如果长期下去,我肯定会疯了,我想假如她和我现在已经没有感情了,要离婚我该怎样么离?还有他们户口未迁移过来。

离婚 2019-12-26 20: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与对方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有以下规定: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
    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1、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自愿协商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有关事宜,要求对方基于他生理原因不能生育给你补偿我认为在协商情况下难以达成协议,必要时可以放弃,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可考虑以离婚为主。 2、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男方因生理原因不能生育及双方长期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会支持的离婚请求,关于你要求补偿我认为你难以提供证据来证实男方在婚前进行了隐瞒,所以正常情况下因无证据证实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3、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 ,要离婚我该怎样么离?还有他们户口未迁移过来。
  • 如果你感觉没有感情,还是尽快结束了好。
    【追问】请问假如她要提其他条件才肯离婚,我是否可以不答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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