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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婚姻法中,怎样才能离婚?离婚要办理一些什么程序?

离婚 2009-06-02 14: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怎样才能离婚 《婚姻法》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离婚要办理的程序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 1、本人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甲方(男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 乙方(女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 甲乙双方于____ 年___ 月___ 日在 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写清双方对离婚的态度)。 二、(写清子女的抚养与探视,如无小孩,需说明双方无婚生子女)婚生儿子(女儿)____由___方抚养,由__方(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元,在每月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 周岁之后小孩尚未独立生活而产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费用双方平均承担。___探望孩子要和____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写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现有住房__套,坐落在 ___,价值人民币__元,现协商______,由其一次性给付 方(另一方)现金 万元(双方认可的房价的一半)。 现有现金___,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债务共___元,一人承担一半。 四、双方登记结婚后,如必须协助对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双方必须支持(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_____年___ 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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