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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家一共5口人,我22岁,结婚了,两个妹妹,一个16一个13。我们家是精准扶贫帮扶对象,我妈妈生活不能自理,妹妹在读书,我爸爸身体很不好,很有可能是肝癌,我就想问一下,如果我爸爸那天倒了去世了,那么赡养我母亲和妹妹就是我自己的责任了吗?但是我自己根本没有那个能力去赡养他们,我还有宝宝才几个月。那怎么办呢,我爸爸的兄弟姐妹有没有这个义务呢?谢谢

继承 2019-12-26 20: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父母及兄弟姐妹的赡养与抚养义务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 《婚姻法》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兄姐与弟妹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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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那么赡养我母亲和妹妹就是我自己的责任了吗?那怎么办呢,有没有这个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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