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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做担保人,把2万块钱借给他朋友,说好的用四个月,每个月只给了利息,到期没有还本金,已经逾期四个月了,还欠我17000块钱没有给,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2-28 02: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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