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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结婚,但是意外怀孕了,我给她的彩礼没多久,他跟我提出分手了,这算不算是诈骗?

民事法律 2020-06-02 10: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给她的彩礼没多久,他跟我提出分手了,还给人家
  • 没有结婚即使怀孕也不属于夫妻关系,而是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1、对于财产分割问题:
    我国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2、对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女方诈骗彩礼怎么办
    如果女方根本没有结婚意向,只是以诈骗彩礼为目的,同时被骗金额较大,可能涉嫌诈骗犯罪,可以报警;如果女方不是以诈骗为目的,只是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男方因此支付的彩礼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 没有结婚且怀孕只能说明双方是同居关系,在女方怀孕期间,也是可以解除同居关系的,至于财产如何分割,如下: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不是诈骗,你自己要送出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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