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男方有家暴,而且我们没有打结婚证,现在有一个六个月的儿子,生下来到现在他没有出过一分钱,因为家暴,我必须离开他,但是他要跟我争孩子的抚养权,还强制带走了我儿子,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夺回我儿子吗

离婚 2020-01-25 10:1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没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法院应该将孩子判给你,你可以在律师帮助下处理
  • 因为没结婚,不属于‘’家暴‘’。可以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孩子刚六个月,孩子会判给女方。
  • 2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一方,2-8岁的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8岁以上采取孩子意愿
  • 可以请律师尝试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权。
  • 您好,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如需进一步法律咨询可电话联系我们。
  • 你好,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建议让律师介入,利用法律手段为您取回您子女的抚养权,然后根据情况要求给抚养费。
  • 你好,有男方家暴的证据对争取小孩的抚养更有利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帮你去争取。
  • 你好,可以的。通常情况下孩子归属问题是以怎样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依据的。目前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以跟随母亲为原则的。希望给你帮助。有需要可以进一步电话或到所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