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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一个商铺交了一半定金1000元,约定签合同当天交剩余费用(房租和押金23000)。约定房租一年22000押金2000。但是之后看到合同不合理,没签字。之后房东以不退押金为由催促我交房租。我第二天支付宝付款交了一半房租。之后拖了一个月房东一直催促我交房租。后来我不想租这个房子了(合伙人觉得房东不好)。让房东抓紧时间租给别人,可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租客。现在有两个月了。中途房东一直不给钥匙我想把租金要回来,房东不给,还伪造了我在合同上的签字。以合同租金没交齐为由不给我钥匙,也不给我退租金。我能要回我的租金吗 一共交了半年房租。10000元.加上之前的1000元合计11000元

其他 2020-01-02 0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为房屋拆迁,房屋租赁将不能再延续,因此可以解除,要回房租。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屋: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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