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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未婚有了孩子,孩子现在6周岁至今未落户口,孩子妈妈离走,我去医院开《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女方身份证号,我没有,也找不到女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3-01-23 07: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咨询落户地派出所,一般男方可以提供亲子鉴定。
  • 未婚生子的,可以直接随女方上户口。女方应当拿着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将孩子的户口登记于女方的名下;无法提供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提供和婴儿的亲子鉴定,证明婴儿是女方的亲生子女,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后,户口登记机关会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将孩子的信息登记于女方的户口名下。非婚生子女落户一般需要街道证明,派出所调查报告,个人申请,单位或者居委会也要出证明,民政部门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妈妈户口本去户籍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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