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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外企办事处工作10年多了,已经签过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最近一份合同已经于2012年6月30号到期,此后继续在上班到现在,但一直没有续签第三份合同了,现在打算离职,请问1.我能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为由获得赔偿吗? 2.公司在深圳仅是一个办事处,没有正规注册,我们社保都是委托第三方代缴,这些因素,能获得劳动法的合理介入吗?谢谢!

其他 2023-01-23 06: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签了劳动合同两次不继续续签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付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若是由劳动者出现违反劳动法的情形,用人单位则可以不续签之后也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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