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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租给别人,没有签合同,他告诉我不租了,说的昨天搬走,到现在东西都没有搬走玩,还拿着钥匙不给我,水电费也没有叫,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1-03 23: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如果承租人拒不搬离该房,则出租人可以先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前述问题的,则房东可依留置权处理。即在第三人见证下打开门锁,将租客物品放置一处或搬离房屋后存管。等租客返回结算有关费用后再将其物品返还
  •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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