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外地出来打工的,在饭店上班,上了十天脚让开水烫伤,也没有签合同,现在老板不管不承认,已经一个月了,我的脚还没有好,钱也没了,吃住都是问题,我今天去医院换的药医生给我开的诊断证明,深二度烫伤,我打算明天去劳动局,律师你看我这个情况算不算工伤,

其他 2020-01-09 22: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构成工伤需要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来判断,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辽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