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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的情况是代理商公司因为我迟到扣除了将近2300元,我是厂家的美导老师派到上海这边的代理商来工作的,按照约定这边每个月需要给我报销房租1800元,然而昨天告知我因为迟到报销费被扣了,但是这边代理商并没有给我发过一分钱工资,现在却以迟到为由把应报销的房租扣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1-14 17: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下列款项:
    (一)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他款项。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如果是公司无理由扣的,你可以直接要求补发。如属于无故克扣工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监察部门投诉。但是有过错被扣是可以的。
  • 这种情况,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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