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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9月9日入职公司的,在公司工作了两个月于11月14日公司安排去做职业病健康体检,体检结果于12.9日告诉我患有职业禁忌症。本人工作主要是噪声危害。后来公司告诉我要我离职,我这样离职合理吗?有没有补偿呢

其他 2020-01-11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一旦确定患有职业病,可以申请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有帮员工购买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赔付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 职业病公司要进行补偿。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待遇与同工伤,具体赔偿情况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进行赔偿。要确定的是自身是否已患有职业病,职业病是需要经过疾控中心的诊断给出诊断报告方可认定的,并非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都会患有职业病
  • 按工伤待遇来赔偿,如果职工因职业病死亡的,除了可以得到一般工伤等赔偿,其近亲属还可以得到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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