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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老板公司资金紧张拿我身份证担保贷款,但我没去签字,我需要承担责任,有还款义务吗,现在只要钱存卡里就被划走了,老板因干村干部坐牢了,没有还这笔钱,银行算在我头上了

其他 2020-01-18 04: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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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作为担保债权人的,也要看合同的约定,担保责任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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