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搞运输的,在某店买了三支轮胎,共7500元,后来没过多久,出现了质量问题,还在三包期内,但店主拒绝给于调换,因之前赊账19000多元,后来又还了14000多,还剩5100元未还,想等店主处理好问题再还。可是,一个月前,我收到法院的传票,,店主起诉我欠他19000余元。他给法院的书面证明是复印件,只有一行,但是我还钱的记录都没有复印,因为我们之间记的是流水账,现在我没有证据说我已经还了14000多,但是我们之间发生过争吵。我又一个人证,他可以帮我证明,我确实有还过钱,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大家能帮助我,谢谢了!

诉讼 2009-06-04 11: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顶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