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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两万,欠条,汇款记录都有,口头也约定过利息,有两年了,欠条没约定还款日期,但现在法院起诉他,他车子房子都卖了,法院还有80万左右款要还,他是乡镇正式工,老婆是老师,有没有起诉必要

其他 2020-01-20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律明确规定,欠条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日期的,权利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义务人返还,但应给予必要的时间。债务人拒不返还的债权人可准备起诉书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 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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