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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工程材料款一直不还老是推脱!有收据!不过是他委托别人打的条!打条人可以作证,我有转账记录和结算记录!材料款是6900圆。能起诉吗?谢谢

其他 2020-05-24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
    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 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果只有转账的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仍然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胜诉的概率会降低很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条: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五)委托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受委托人系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等证明材料;
    (六)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报酬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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