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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母欠款被诉没有执行物,但是他们的女儿有房子(房子是他们女儿18岁时买的)。法院可以执行他们女儿的房子吗?

离婚 2020-01-23 0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向法院起诉。以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 申请强制执行,在生效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要填写法院固定执行申请书,也可以自行书就执行申请书交法院,另外,必须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要有原承办法官注明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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