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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之前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 2020-02-19 15: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得区分一下情况,一、你是否有共同签署或者后期追认这些债务 二、债务是否是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必要性支出 因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所规定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目前在未了解你的详细情况前,无法给予你准确详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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