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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前些天我家里出了点小事,我爸爸去镇里买鱼因为找钱的事跟对方理论,卖鱼的50多岁了我爸今年70岁了,卖鱼的用椅子砸在我爸头上当时起了个包,并把我爸推在卖鱼的水盆里全身都湿了,我爸爬起来拿他打我爸的椅子砸在他头上,卖鱼的头上当时出血了,头上有个6厘米的伤口,对方判定为轻微伤,我爸也去县医院做了检查没什么事就回家了。今天派出所出来调解说让我陪他3000元钱,五五开他的医疗费单是3800现在开口要一万,现在就拘留我爸一方合理吗?

调解 2020-02-11 08: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轻微伤侵权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费用计算。
  • 轻微医疗事故医院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一般医疗事故分四级,没有所述的轻微等级。
      如是定位四级医疗事故等级的,医方只负次要责任,一般只赔偿30%。
      附有关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0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不合理。但是打人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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