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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五年了现在准备离婚,分居5年,男方提出赔偿青春损失费,跟彩礼费。我需要退他吗?

离婚 2020-02-05 13: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和对方正式领证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原则上不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请求。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说法,人人都有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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